12月7日,我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今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是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总结了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六项主要任务。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台的“三个办法”是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对领导干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领导干部的成长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则是贯彻落实《决定》的载体。此次学习是在9月23日学习了十七届四中全会通报的基础上开展的又一次学习活动,且结合“三个办法”和“通知”一起学习,更深化了对《决定》内容的理解。
为强化学习效果、交流学习体会,参加学习的局领导和各处室、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学习研讨。他们紧密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党务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谈感想和体会、谈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思考和打算。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德辉主持了此次学习活动。他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领会《决定》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抓落实:一是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党内民主;三是大力加强地震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六是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