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08年度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6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地震局政府门户网站(www.hne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地震局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326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5642608,电子邮箱:bgs@mail.hnea.gov.cn)。
一、概述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国地震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全德辉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燕为民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张彩虹兼任。各部门均有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订制度,落实责任。编制了《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编制湖南省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组织编制或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每年一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工作;编制年度专项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总结;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受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依托网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湖南省地震局于2008年开通了政务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网站首页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政务信息;(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在线查询申请;(6)监督意见箱。网站借助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在线申请和在线查询功能。另外,在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依规定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机构概况。公开了湖南省地震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局领导介绍、机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2.法规文件类。公开了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规划计划类。公开了湖南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等信息。
4. 行政职责类。公开了湖南省地震局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责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共6项) 行政处罚(共20项)行政奖励(共6项)。
5、业务动态类。公开了震情信息、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建设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地震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2008年通过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近2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的情况
2008年湖南省地震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的情况
编制了《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湖南省地震局2008年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领域中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向社会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编制和修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地震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湖南省地震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