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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标准化机构及工作职能
2008-09-05 11:28:48.0 来源: 作者:   【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冯义钧提供)

 

 

1.地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地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技术监督处。该处负责地震行业的标准、计量和质量的行政管理。向上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指导,贯彻国家有关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向下全面负责地震行业的地震标准、地震计量标准、地震计量检定规程、地震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备案、贯彻实施及其对实施的监督。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技术监督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2)提出地震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

(3)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地震标准项目的分工;

(4)组织制定、修订地震标准;

(5)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地震行业标准;

(6)办理地震行业标准的备案,受理地震地方标准和地震企业标准的备案;

(7)组织地震标准的复审工作;

(8)负责地震标准的实施和对实施标准的监督;

(9)负责组织地震标准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2.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的地震标准化技术组织。该委员会于1997年5月5日成立。由14个部委的30多名专家组成。(具体介绍见《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介》。该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地震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

(2)负责组织制定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提出制定和修订地震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3)组织审查地震标准,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

(4)普及和推广标准化知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地震行业标准;

(5)提出对外开展地震标准化技术服务与交流活动的建议。

3.地震标准化研究机构

地震标准化研究机构设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二室,有专门的地震标准化研究课题组。地震标准化研究课题组的主要职能是:

(1)开展地震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地震行业标准体系研究;

(2)开展地震标准化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研究;

(3)开展地震观测技术系统标准化和地震灾害预防标准化研究;

(4)开展地震基础标准研究,组织制定地震基础标准;

(5)开展地震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研究;

(6)组织制定地震标准化管理制度和部门规章;

(7)组织地震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格式审查;

(8)组织地震标准化干部培训,地震标准的宣贯。

4.地震标准化基层组织

地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中国地震局各直属研究所科研处和各省局法规处或震防处列为地震标准化的基层组织。目的是组建地震标准化宣传贯彻的基础网络。地震标准化基础组织的主要职能是:

(1)参与地震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对地震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和协调本研究所或本省地震标准化工作,负责地震地方标准和地震企业标准的制定与管理;

(3)组织对本研究所或本省标准化的宣传工作,贯彻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地震行业标准。对地震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电话:010-68486141

邮箱:dafeng3217@sina.com

联系人:冯义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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